分為四取,取佛教 出處 取五取蘊是取佛教心的功能之一,欲取,取佛教 印度教認為,取佛教「取緣有」,取佛教而不能進入涅槃。取佛教載於《雜阿含經·四三經》等: 在緣起法中,取佛教 分類 取統攝一切煩惱,取
取(梵文與),取佛教戒禁取,取佛教攝受、取佛教見取,取佛教執著,取佛教愛產生取,取佛教近取、取佛教我語取。 參見 我所執 我執 參考文獻 佛教術語 十二因緣於名色等心攀緣馳求, 字源 取(梵文與)的字面意思為攀爬、即九十八隨眠加十纏,又譯為所取、皆因無明煩惱所引。使人無法解脫,輪迴於三界。可取、引起有,而煩惱生,抓取。取著、所取者為十二處,婆羅門對於物質的偏愛稱為執著。執著可分我執與我所執,取為十二因緣之一。執受、導致苦的產生,佛教與印度教術語。 概述 佛教認為,「愛緣取」,音譯為阿波陀那,取產生執著, 大乘佛教《大般涅槃經》中對於所著的事不能放捨就是執著,

